【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中壢市茂林光電公司煙囪折損,未儘速修復,致部分有異味的氣體擴散至大氣中,影響週邊住戶生活,桃園縣議會議長邱奕勝接獲民眾反映,縣府環保局昨日隨即由稽查科長林立昌親自率隊入廠稽查,因廠商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被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並列為重點稽查管制對象。
廠方人員指稱,廠方煙囪係七月初,遭蘇力颱風吹垮,未及調工修復,故橫躺在地約一個月。環保局稽查人員當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至少裁處10萬元罰鍰,並限期於一週內修復完成,逾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到完成改善為止。若情節重大,再有異味廢氣排放,不排除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廢止其操作許可證或令其歇業。
環保局指出,茂林光電科技公司100年7月設廠於中壢市民權路三段,為導光板暨模具設計、製造廠商,專供大、中、小尺寸液晶面板背光模組,包括手機、衛星導航器、數位相機、筆記型電腦、液晶監視器、液晶電視等及照明產品使用,為世界級前瞻性導光技術提供者,但卻未善盡企業環保責任,遭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兩次,重罰20萬元,今年再度屢遭民眾陳情異味污染,環保局除予告發,並排定於8月14日邀集學者專家入廠輔導診斷,希望能夠給予業者專業建議,協助儘速完成改善。
環保局表示,茂林公司生產製程使用大量壓克力,於熱壓的過程中容易產生異味,因屬低嗅覺閾值之物種,所以一旦未有效收集處理,即使微量排放也會造成民眾感官上不適。
圖說:茂林光電公司煙囪係七月初遭蘇力颱風吹垮,未及調工修復,橫躺在地約一個月,導致部分有異味的氣體擴散至大氣中,被桃園縣環保局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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