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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人員11日下午2點多接獲民眾通報,於國道2號靠近八德交流道附近發現ㄧ根煙囪排放大量白煙,造成空氣污染,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八德市鈺霖企業公司,未有效收集製程廢氣,造成空氣污染,及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分別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24條規定告發,至少罰款20萬元,並限期於9月底前完成改善,逾期未改善按日連罰,並列為重點稽查和管制之對象。
 

 環保局表示,鈺霖公司設廠於八德大發里後庄街,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稽查人員發現廠內熱定型機產生的廢氣,經由管線接合處不斷溢散出來,未完全收集至洗滌塔處理後再排放,嚴重污染當地空氣品質,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告發,至少罰款10萬元;並限期於9月底前完成改善,逾期未完成改善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作許可證或令其歇業。
 

 環保局提醒縣內相關業者,應按照固定污染源許可內容確實操作並致力提升污染防制設備處理效率,將廢氣有效收集處理,定期檢查廢氣收集及處理設備管線是否洩漏,如有破損應立即維修,以免違法受罰,得不償失。

  環保局希望民眾能協助政府共同打擊污染環境的行為,多加利用免付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以及公害陳情檢舉專線03-3354943,稽查人員於接獲檢舉通報後30分鐘內都會趕赴現場,以利追查污染來源,防止污染擴大,維護環境品質。

圖說:八德鈺霖染整廠廢氣逸散,桃園縣環保局予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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