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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常有民眾詢問「空屋」可以免徵房屋稅嗎?答案是仍要課徵房屋稅的。 桃園縣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空置不使用時,依桃園縣房屋稅徵收細則第5條規定,應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分別以住家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如無使用執照者,按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課徵。
例如: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非住家用(如辦公室、商場、店鋪、工廠、倉庫、停車場、事務所…等)空置者,則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1.5%)課徵,若記載為集合住宅、住宅、農舍等,空置仍可以繼續按住家用稅率(1.2%)課徵,該局提醒納稅人,房屋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應於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向所轄地方稅務局申報,以免影響自身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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