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大園工業區內工廠密集,常有民眾陳情檢舉偶有臭異味,地方民意代表也多次反映民意,因此桃園縣府環保局日前兵分兩路,南北出擊,稽查告發大園工業區內大同公司電線電纜廠,及龍潭鄉龍揚資源科技,分別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重罰30萬元;總計一週來,環保局接連稽查告發多達10家工廠,裁罰金額累計達百萬元以上,除展現環保局稽查取締污染決心,也籲請工商企業重視污染設備之維護與檢視,避免污染受罰且損及商譽。
環保局表示,大同公司去年7月因未按許可內容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被環保局告發處分10萬元,今年開春又再度被查獲違規,顯見該公司未落實自主管理能力,只要一年內3次違反同法規定,不排除勒令停工。
另外,環保局稽查從事有機溶劑製造業的龍潭鄉龍揚資源科技公司時,發現該公司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卻未將廢氣焚化爐開啟運作,導致揮發性廢氣直接逸散至大氣中,現場散發濃烈藥水味,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至少罰處10萬元罰鍰,並責令廠方人員立即開啟設備,維持正常操作。
環保局強調,最近接連稽查告發的工廠,大多是未確實操作污染防制設備,而將未經妥善處理的廢氣直接排出,造成空氣污染。環保局強烈要求業者,務必按許可內容操作,並定期更換耗品,維持處理設備的正常運作,設備管線如有破裂洩漏,應立即維修,以免違法受罰。
圖說1: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告發大園工業區內大同公司電線電纜廠。
圖說2: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告發龍潭龍揚資源科技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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