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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地方稅務局為達簡政便民目的,針對無漲價之簡易土地現值申報案件,於收件後30分即可快速發單,以節省當事人往返奔波,並落實一次收件全程服務的目的。但必需同時符合下列規定者才能適用:
(一)依現值申報書所載,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小於或等於前次移轉現值或原地價之一般簡易案件。(二)土地所有權人1人與權利人5人以下者。(三)每人每次申報件數在3件以內者。(四)證件完備齊全,並於當日下午4點30分前申報收件者。


  民眾如有不明瞭之處,可電洽詢服務專線03-3326181 轉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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