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期全面催繳以前年度之房屋稅及地價稅欠稅,繳納期間改訂至103年4月15日止,尚未繳納的納稅人請掌握期限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批催繳之房屋稅及地價稅繳款書,納稅人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在展延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亦可選擇至全家、統一、萊爾富、來來(OK)等超商以現金繳納;另亦可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至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鍵入銷帳編號方式進行繳稅,以上均免收手續費,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繳款書上之經辦人員,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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