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寶印大溪報導】針對大溪鎮崎頂綜合中心一樓大溪長青老人會館遭鎮所貼封條停止使用,導致理事長黃銘德四處放話污衊鎮所一事,大溪鎮公所十九日大動作的提出反駁,表示黃銘德利用老人不知內情的情況下誤導鎮所不照顧老人,鎮所社會課長黃新正要求黃銘德要刊道歉啟事三天,今後如再有不實言論,業務單位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以視正聽。  

 

黃新正代表鎮所以聲明稿表示,黃銘德利用不明實情之老人以召開會議為由,不斷鼓惑不老人拉白布條抗議令人遺憾。黃新正說,一百零三年三月五日該會舉辦會員大會時,鎮所業務人員即向所有會員告知因所有法規,場地使用皆要使用者付費,當時並未產生新理事長,而是直至三月十九日才產生,當選的黃銘德卻四處放話表示是老人會館要收租金是因人而異,且是選舉恩怨,更不是鎮長屬意的人,所有才以收費,實在是誤導。  

 

黃新正說,在事情發生後,黃銘德也未求正常管道來和鎮所業務單位商洽簽約,卻多次找代表、縣議員、耆老及縣府長官施壓,更表示升格在即,不理鎮所人員,對地方自治而言也是一大傷害。由於雙方意見分歧,才停止租約。  

 

黃新正並表示,鎮所四年來對大溪長青老人會所提出的補助需求均不無全力配合,共計補助一百三十九萬九千九百元,並未有因人而異,黃銘德一再放話表示昨是今非一事,令人無法接受,他要求黃銘德必須刊登道歉啟事三天,而今後如果有再不實的言論,業務單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以正視聽。  

 

而對於鎮所的指控,黃銘德則澄清表示,他不可能和鎮所作對,他也曾和業務單位甚至鎮長黃睿松溝通過,但都未能圓滿解決,他表示在事件處理過程中雖有不同意見,但皆可受公評,他不可能刊登道歉啟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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