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接獲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業者詢問,所開立之收據,要不要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表示,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除了由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辦理者,其收取費用所開立之收據可以免貼印花稅票外,其他由團體、私人或公司行號所辦理之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其開立的收據仍應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稅率貼用印花稅票,如果未依照規定貼用印花稅票,除須補貼印花稅票外,還要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上項收據係由業者開立,故應由業者貼花,除可逐件貼用印花稅票外,建議業者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彙總繳納印花稅,除可免購買印花稅票、貼用印花及銷花之麻煩外,更可避免因銷花不完全而受罰。

 

民眾對印花稅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處,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ytax.gov.tw/)查詢相關訊息,或利用該局總(分)局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總 局:3326181轉2476。中壢分局:4515111轉607、608。大溪分局:3800072轉106。楊梅分局:4781974轉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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