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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為保障民眾食的安全,桃園縣政府率全國之先,首創訂定「桃園縣食品添加物管理自治條例」於昨日公告實施,並配合中央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定,規範食品製造業者及餐飲業者應充分揭露食材中的食品添加物用途及名稱等資訊,為此昨日衛生局長劉宜廉率稽查員前往義美食品公司的門市及檢驗中心進行擴大稽查,稽查結果均符合相關規定。

 

全國首創「桃園縣食品添加物管理自治條例」昨日公告施行,規範食品製造業者及餐飲業者應充分揭露食材中的食品添加物用途及名稱等資訊,另外原102年6月19日公布食品衛生管理法,於103年2月5日修正公布更名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也於昨日正式施行,已緩衝一年,其中第22條規定,包裝食品之外包裝標示應以中文明顯標示添加物名稱,混和二種以上的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示添加物名稱。

 

衛生局長劉宜廉表示,以防腐劑為例,如添加二種以上的防腐劑,除標示「防腐劑」外,亦要同時要將不同種類的防腐劑逐一標示,如防腐劑〈苯甲酸、已二烯酸〉,有為期一年的宣導期,除請業者配合外,也請民眾購買時注意標示,民眾若對標示疑慮,可與衛生局做聯繫,衛生局將會進行稽核。

 

 

劉宜廉指出,今年已針對縣內530家食品製造、加工、包裝業者辦理8場法規說明會,共有862家次參與,並以查核逾4千件食品包裝標示,查獲不合格產品296件,對於不合格產品廠商均已輔導改善,以符合103年6月19日施行的食品標示新規定。

 

劉宜廉呼籲食品製造業者,製造日期為103年6月19日後之各類包裝食品,皆應依規定標示食品添加物名稱,提供消費者明確資訊。

 

圖說1:桃園縣府衛生局長劉宜廉針對桃園縣政府率全國之先,首創訂定「桃園縣食品添加物管理自治條例」公告實施,並配合中央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規範食品製造業者及餐飲業者應充分揭露食材中的食品添加物用途及名稱等資訊,前往義美食品公司的門市及檢驗中心進行擴大稽查,並提出相關法規說明。〈記者徐玉英攝〉

圖說2:桃園縣府衛生局稽查義美食品公司的門市及檢驗中心,稽查結果均符合相關規定。〈記者徐玉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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