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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衛生局公布112年端午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1.jpg

桃園市衛生局公布112年端午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2.jpg

桃園市衛生局公布112年端午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3.jpg

【記者吳艾芸桃園報導】農曆五月五,吃粽慶端午!桃園市府衛生局自4月上旬起即至傳統市場、各超市賣場、食品材料行、粽子專賣店等場所進行查驗,並陸續抽驗應景食品總計121件,其中1件蝦米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超標與規定不符,該局將依法辦理。詳細抽驗結果公布於衛生局網站及桃食安心資訊平台(http://food-safety.tycg.gov.tw/)「新聞稿」區供民眾參考。
 
衛生局說明,此次抽驗涵括各式粽類成品、包粽配料(糯米、紅豆、生鮮肉、鹹蛋黃、菜脯、乾香菇、蝦米、花生)及調味佐醬,檢驗微生物、硼酸及其鹽類、乙型受體素、防腐劑、蘇丹色素、漂白劑、甲醛、甜味劑及黃麴毒素等項目,其中1件不合格蝦米檢出二氧化硫0.15 g/kg(限量標準:0.10 g/kg),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衛生局第一時間已要求販售業者下架違規食品,並追查源頭廠商責任,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挑選乾貨配料時,可優先選擇商譽良好的店家採購,多注意產品包裝是否有完整標示,避免選購來源不明、顏色過於鮮豔的產品,另外蝦米、香菇等食材使用前可先以大量清水充分浸泡、清洗,將有助去除殘留添加物;民眾若有粽子或食物未能立即食用完畢,也必須妥善保存(冷藏7℃以下或冷凍-18℃以下),避免細菌滋生,並請充分加熱後再食用以享受美味。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向衛生局洽詢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申訴。
 
圖1:桃園市府衛生局抽驗零售商販賣之蝦米。
圖2:桃園市府衛生局抽驗零售商販賣之蛋黃。
圖3:桃園市府衛生局抽驗超商販賣之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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