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日前連續查獲大園日源紙業及觀音太易科技,排放廢水污染承受水體;3日檢測報告出爐,2家工廠均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其中日源紙業廢水中所含懸浮固體,超出放流水標準達77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共重罰73萬元,若再有違法排放情事,不排除祭出停工處分。

 

環保局指出,貓頭鷹專案人員日前深夜巡查時,發現設廠於大園鄉圳頭村的日源紙業,利用深夜刻意將製程廢水繞流未經沉澱處理,直接導入污泥濃縮池,並將上澄液經由放流口排出廠外,經採樣量測pH值和溫度雖都正常,但仍採樣送驗其他水質項目。3日檢測報告出爐,化學需氧量和懸浮固體都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其中懸浮固體含量高達2,320ppm,超出放流水標準達77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至少重罰53萬元,若再有違法排放情事,不排除勒令停工。

 

另一組稽查人員接獲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通報,太易科技的雨水道發現不明乳白色廢水,環保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會同稽查,確認該股廢水係由太易科技廠內流出,進廠稽查後發現該廠廢水收集陰井的抽水馬達故障未啟用,無法順利將廢水抽至調勻池,導致廢水直接溢流至廠內雨水溝再排出廠外,稽查人員當場責令廠方立即停止排放廢水,並採樣送驗,檢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299ppm,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重罰20萬元,並限期修復抽水馬達,儘速恢復正常運作。

 

環保局表示,針對違法告發工廠,將派員進行深度查核,比對廢(污)水處理設施與許可證(文件)內容是否相符,以防業者投機取巧,任意更改已核准的廢(污)水處理設施,影響放流水水質,查核人員除於放流口連續採樣檢驗外,同時針對許可內容進行「深度查核」。倘若業者未依許可內容操作,擅自將廢污水由未經許可登記的暗管排放、調整流向經由未登記許可的處理單元繞流排放、未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備(未正常開機或加藥不足)或藉由稀釋廢污水排放,經認定屬嚴重影響水體品質,均得命令停工。

 

圖說:太易科技廢水收集陰井的抽水馬達故障未啟用,無法順利將廢水抽至調勻池,導致廢水直接溢流至廠內雨水溝再排出廠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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