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艾芸桃園報導】桃園市府基於尊重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與憲法的精神,桃園市長鄭文燦於市政會議中通過「桃園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草案,自2000年成立的原住民行政局將更名為「原住民族行政局」,並將提送桃園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原住民行政局將正式更名為原住民族行政局。

 

原住民族行政局長Kolas Yotaka表示,原住民族有「集體權」之概念,強調台灣原住民族跟其他各民族都必須能共同平等、自由地享有各項權利,為非原住民族不容忽視的力量,且為回應憲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精神,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在2002年3月25日已正式更名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又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改名為「原住民族委員會」,雙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機關也分別更名為「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而已成立14年的桃園市政府原住民行政局,因應原住民族社會之需求及順應世界潮流,於市政會議提案制訂「桃園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草案時,將原住民行政局更名為「原住民族行政局」,以彰顯鄭文燦新市府團隊尊重多元文化原住民族的立場。

 

圖說:桃園升格創舉,桃園市長鄭文燦於市政會議中通過原住民行政局將正名為原住民族行政局,鄭文燦帶領主管跳起原住民舞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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