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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日前議會總預算案報告內提及,「104年底未償債務餘額334.63億元,預計105年底債務餘額為459.23億元」,桃園市政府財政局長歐美鐶特提出說明。
歐美鐶表示,總預算報告中提到的104年底未償債務餘額為334.63億元,是指依104年度總預算所編列未償債務餘額的「預算數」,並不是桃園市104年度的債務實際發生數字,以目前的財務狀況可能不借或是少借,實際債務數字仍須視決算數字才較精確。
歐美鐶進一步指出,截至104年10月底止,桃園市長期債務餘額為156億元。其中包括104年度內償還66億元,加上原預算估計收支差短數的112億元,均尚未借入(依目前財務狀況可能不借或少借)。
歐美鐶說明,105年度實際債務為目前的長期債務數,再加計105年度所要編列的彌平收支差短數124.6億元,即使全數執行,最大債務餘額為280.6億元,若105年度和104年度一樣,總債務餘額將與現在的長期債務156億元差別不大。這主要是以預算與決算數字估算時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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