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市府為促進預售屋買賣交易資訊透明化、維護交易秩序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日前由地政局會同法務局、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等機關共同執行「104年桃園市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實施計畫」查核作業,就本市15個銷售中的大型預售屋建案進行專案查核。
此次聯合稽查主要針對預售屋的不動產經紀業(代銷)業務、建案廣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三大項進行實地查核,在不動產經紀業(代銷)業務查核重點包括相關文件(如經紀業許可文件、同業公會會員證書、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是否懸掛?是否辦理外設營業處所備查等項?違規事項中以許可文件未懸掛共10件最多,其次未辦理外設營業處所備查共7件;建案廣告查核違規部分,以建案廣告未註明經紀業名稱者計4件;另外針對建商所訂買賣定型化契約部分,其中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違約之處罰(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兩項,與內政部頒訂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牴觸情形比例最高,其次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車位未標示高度)以及驗收(交屋保留款未達5%)兩項,違規比例也相當高。
桃園市政府對於查核結果有違反相關規定之業者,隨即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相關規範請業者限期改善及修改合約條文,並持續追蹤業者改善情形,以保障市民購屋權益。
桃園市政府提醒購買預售屋者,在簽約前務必參考內政部發布之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以避免產生消費糾紛,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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