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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桃園市觀音區一名26歲呂姓男子,111年4月間遭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桃園交裁處)以十年內酒精超標兩次與無照駕駛,處罰鍰新臺幣(下同)12萬元,逾期未繳,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收案後立即通知呂男繳納,呂男擔心財產所得遭強制執行,故於收到通知後,即刻繳清欠款,為酒駕付出代價。
呂姓男子23歲時因無照酒駕遭桃園交裁處罰鍰2萬4,000元,清償後仍不知悔改,於25歲時又因無照酒駕遭罰12萬元,原向桃園交裁處申請分期繳納,未料繳納7,100元後即未繳納,桃園交裁處即將該案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查呂男有薪資所得,且有汽車一台,然桃園分署仍先以通知單通知其應於指定期日到案並自行繳納,呂男於收到通知後,害怕財產被強制執行,立即清償剩餘款項11萬2,900元,積欠的酒駕罰鍰終全額徵起。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與薪水,甚至動產、不動產遭拍賣,得不償失!
圖說: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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