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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導報(桃園管理處).jpg - 103相簿 【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今年春節連續假期自2月6日起至2月14日止,共計9天,凡稅款繳納截止日在此期間者,請納稅義務人儘早繳納,以免產生滯納金。

 

臺北關表示,納稅義務人如不及於連續假期前處理,請務必把握假期結束後第一個工作日,至遲於105年2月15日繳納。若逾期未繳納者,將依法加徵滯納金,請民眾特別注意。

 

該關另外提醒,採用「先放後稅擔保額度帳戶」的廠商或報關業者,亦請檢視保證金額度是否足夠,以免貨物通關遭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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