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111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請納稅義務人務必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了配合政府節能減碳,自今年起,地價稅繳款書(含轉帳繳納通知單)採單軌方式寄送,若有申請電子繳款書(含轉帳繳納通知單)者,即不會收到紙本繳款書(含轉帳繳納通知單),若有未收到繳款書之情形,可於上班時間向本(分)局申請補發。

 

另外,稅款繳納方式除了可至便利超商(稅額3萬元以下)或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除外)臨櫃以現金繳納外,亦可利用多元繳稅方式,例如: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利用已開辦繳稅服務行動支付APP(如台灣Pay、桃園市民卡APP)等方式不用出門即可繳稅,省時又便利。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自10月21日至12月2日止除了上班時間外,並提供中午不打烊及11月1日至30日延時服務至下午6時,歡迎民眾多加利用,民眾收到繳款書時,請檢視繳款書上記載之納稅義務人姓名,地址、課稅土地地號、面積及稅額等是否正確。

 

民眾若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總、分局電話詢問,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服務電話,總局:3326181轉2362-2368。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6。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的頭像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地方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