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開發情形,最重可開罰新台幣30萬元罰鍰,如果違規致生水土流失,移送法辦,最重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水務局於11月30日巡查時發現龜山區大湖路160巷有大型聯結砂石車進出行跡可疑,該處屬山坡地範圍,入口處並設有管制圍籬,隨即利用車載攝影紀錄行駛軌跡,並於現場守候等待車輛進入查證違法砂石車傾倒廢棄土方作業。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表示,該局人員利用山坡地案件巡查APP確認該處山坡地未有合法開發申請案件,認定該處涉有山坡地違法開發行為,如違法傾倒廢棄土石,將嚴重影響山坡地水土環境,經水務局人員於30日上午,巡查該處土地發現有大型連結砂石車進入,並查獲違法傾倒廢棄土方作業,隨即通報線上巡邏警網趕赴現場協助蒐證。

 

當場發現砂石車正在進行傾倒廢棄土方作業,且進入的砂石車載滿廢棄泥土,並同步通報桃園市政府環保等相關權責單位人員到場蒐證及處置,當場查獲傾倒廢棄土及占用公有地,並利用視訊影像即時連線桃園市水土保持服務團認定致生水土流失,違規面積約600平方公尺,當即扣押施作中的砂石車及怪手,分局訊後將現場伍姓砂石車司機依水土保持及廢棄物清理法等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有效抑止山坡地違法開發行為。

 

水務局呼籲,切勿心存僥倖,切勿以身試法,隨意開挖山坡地或堆積土石,桃園市政府近年利用空拍機等科技執行山坡地巡查作業,已查報多起山坡地違法開挖整地及堆積土石等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今年違反水保法裁罰88件,並移送檢察機關偵辦達12件之多。

 

水務局也提醒民眾,山坡地開發都應經申請,經核准後才能開挖,針對違規行為人違法開發情形,最重可開罰新台幣30萬元罰鍰,如果違規致生水土流失,移送法辦,最重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圖1、2:桃園市政府水務局巡查時發現龜山區大湖路160巷有大型聯結砂石車進出行跡可疑,隨即利用車載攝影紀錄行駛軌跡,並於現場守候等待車輛進入查證違法砂石車傾倒廢棄土方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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