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導報3.jpg

捐地做長照 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王伯伯為感謝長照機構對其無微不至之照顧,想要讓更多人受益,打算捐贈土地供該長照機構使用,但又擔心需負擔大額土地增值稅,經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櫃檯服務同仁詳細解說,才知道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地方稅務局表示,捐贈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受贈人,並非土地所有權人,私人土地如果要捐贈供長期照顧機構使用,可免徵土地增值稅,但須符合以下要件:
  一、受贈人為財團法人,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及相關法規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區式、機構住宿式及綜合式服務類長照機構。二 、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三、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
 
      該局亦提醒,經核准免稅後,稽徵機關會依規定定期辦理清查,經清查不符規定者,如土地未按捐贈目的使用、違反各該事業設立宗旨或土地收益未全部用於長照機構,除追補應納之土地增值稅外,並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該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總局:332-6181分機2752~2757、2762~27672。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202~215。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111~114、121~122。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102~109。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122~128。
 
 

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即將於10月開徵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營業用車輛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於每年4月及10月分上、下2期開徵。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款書於9月下旬陸續寄出,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請車主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地方稅務局指出,為推廣E化繳稅,稅務局提醒民眾多加使用電子支付帳戶或透過行動裝置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或3段式條碼,即可線上繳納;亦可利用工商/金融憑證或車牌號碼加統一編號,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省時又便利。
 
  該局補充說明,若名下有多台車輛,可透過書面或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就同一直轄市、縣(市)全部車輛進行歸戶,每張繳款書最多5輛車,在7月31日前申請歸戶者,於本次即可適用,逾期則自次期(114年4月)適用;該局鼓勵多車民眾申請繳款書歸戶,確保稅單不漏接,繳納更便利。
 
  民眾如有任何不明瞭之處,可電洽詢,將有專人服務。總局:(03)332-6181分機2453至2460。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603至609。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11至212。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8至209。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7及210。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的頭像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地方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