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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發揮簡政便民,9月12日起對於新申辦事業和新增營業項目之事業,以公文查詢是否需辦理環保操作許可事項,均可於查詢翌日獲得明確告知。

 

環保局統計,103年1至8月以公文向環保局查詢申辦操作許可和環境影響評估的案子,多達近千件,主要是依事業規模,針對空氣污染、水污染、事業廢棄物及土壤地下水等相關環保法規進行詢問。   

 

環保局自9月起採取操作許可案內部會審作業,讓申辦單位在書件齊全說明清楚的情況下,環保局內部審查後,一個工作天之後,就可告知是否需申辦操作許可。

 

縣府環保局長陳世偉指出,因應桃園縣升格直轄市,過去,事業單位在實際營運或進行變更,以及是否為列管事業或需否取得污染排放許可,常有求助無門之情況。而列管事業在環保局內的案查程序,也因事涉:空氣污染、水污染、事業廢棄物及土壤地下水等相關環保法規,不但偶有掛一漏萬,甚至在局內會辦作業,也得有一定的作業流程和時間。

 

為此,環保局進行改革,之前的「工廠登記環保法令查詢申請書」,因內容較為繁雜,且易與開發單位詢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否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之自評表產生混淆。因此,已修正為「環保法令查詢申請書」,不再以工廠登記或變更為限;只要是事業單位有環保法令查詢的需要,皆可填表提出申請,縮短辦理期程,提昇為民服務效率。並於9月11日舉辦說明會,邀請代辦業者和相關業界公會代表參加,將縮短各項行政作業程序,達成簡政便民的目標,做清楚的說明和介紹。

 

另外,環保局為落實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也依循環保署預告修法方向,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責,已明確要求開發單位,在開發行為實施前,確實填寫「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自評表」,洽詢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進行核對,若未達一定規模無需進行環評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即可逕予認定,無需再送主管機關,縮短環評審查行政作業程序。

 

環保局強調,桃園縣即將升格直轄市,歡迎優質企業到桃園投資設廠,創造就業機會,帶動經濟發展,但仍需兼顧環境品質,在經濟開發行為與環境保育之間取得最佳的平衡點,打造共生共榮及永續發展居住環境。

 

圖說:桃園縣府環保局為簡政便民,並舉辦事業申請環保法令查詢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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