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針對近日民進黨籍立委郭榮宗等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稱桃園縣多功能藝文園區區段徵收案以低價強徵民地等問題,桃園縣府再次提出說明。
桃園縣府表示,桃園縣藝文園區的都市計畫案,早在民國64年10月就已公告發布實施,因為長期以來一直無人依照該計畫書規定申請開發,因此,該案形同限制開發將近30年,直到民國88年呂秀蓮縣長任內,才開始陸續推動都市計畫變更,並於93年在朱立倫擔任縣長期間完成都市計畫相關作業,並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執行區段徵收,該案開發計畫一切都合於法令規範。
此外,區段徵收雖然由政府辦理,但地主擁有完全的自主權,可選擇領取土地或領取現金的方式辦理,該案在地價評定時,因整體不動產市場普遍低靡、全面實施容積管制,及SARS疫情的蔓延,加上該區為附帶條件整體開發之區域,且無法立即建築使用等種種因素影響地價,但是,該案之作業係完全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經由桃園縣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以事實反應當時價格,並無偏低不合理的情形。
縣府指出,該案地價評定出爐後,部分地主擔心等待的過程中地價會下滑,因此有將近五成的地主不看好當地的發展,所以選擇現金補償入袋為安,放棄領回土地,也讓縣府可標售的土地比原先多出了三倍;另外五成的地主,因相信縣府對於未來的規劃及對桃園縣的發展,選擇了領取抵價地。
縣府強調,該案公告現值過去曾遭訴願撤銷等情事,縣府均重新審視,並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討論通過,確認地價合於正常交易價格,因此,仍維持93年的公告現值,而部分民眾向行政法院提出的行政訴訟,截至目前縣府均獲得勝訴。
該案之開發當初選擇領現金的地主,係當下獲利;而選擇相信桃園縣政府的規劃領地的地主,雖然他們自己也冒著地價可能下滑的風險,最後,因為大環境景氣的回升,且該地區在縣府和民間全力開發下,展現了今日的榮景,地價終於回升,當初選擇領取土地的地主現在才獲利。無論先前選擇領錢獲利的地主或領地等到現在才獲利的地主,他們的選擇完全自主,縣府標售之剩餘土地雖然也有獲利,惟所得均為全體縣民所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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