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友達二家光電廠,分別於99年4月1、2日依據98年5月13日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77次會議決議事項,向縣府申請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承受水體)。縣府環保局依法受理審查後,考量全案涉及層面複雜,分兩階段進行審查,第一階段為專家小組會議,第二階段為審查委員會議。專家小組之審查意見及建議方案,將提供審查委員會作為後續審議參考。審查委員會就環境面、社會面、經濟面、技術面及法規面等五大面向進行審查,審查結論將作為本府准駁之重要依據。
99年5月環保局函請縣府交通處、水務處及龍潭鄉公所、華映龍潭廠、友達桃園分公司及老街溪生態保護協會等單位各推薦2位學者專家,組成專家小組委員會。專家小組會議於6月10日及9月10日兩度開會,邀相關單位表達竟見後,除請二公司就專家小組意見進行補正,並依專家小組建議邀集相關自來水公司等相關單位於7月1日召開協調會。專家小組委員審酌地方民意及廠商申請資料,經綜合討論後,建議本案應請中央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桃園縣政府,邀集相關權責單位再行協商;就環境影響、產業衝擊及民意訴求等面向研議較佳排放方案,再創民眾、產業及政府之三贏契機。
另外,專家小組會議也請中華映管及友達光電二廠,針對廢水改排後對老街溪承受水體及環境影響,做完整性調查及技術評估,評估項目包括水利、防洪、灌溉、水質、河川涵容能力等,並應參考公部門針對老街溪之整治規劃及環境背景調查資料。
縣府環保局考量二公司針對專家小組意見仍有許多資料須彙整及長期監測,短時間無法補正完全;而審查期限恐拖延許久,也不符法定期限及程序,乃於99年9月23日先行駁回二公司第一次申請案,讓其有充裕時間進行補正及科學數據研析,待兩家業者得以提供更具體詳盡資料後,再行送件審查,現階段對本案之准駁尚無最終之決定。
桃園縣政府環保局表示,針對華映友達申請改排案(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承受水體」案),桃園縣政府將以理性和專業面向,以審慎態度做處理。桃園縣長吳志揚不希望此一專業問題,成為桃園和新竹縣之間的口水戰。且強調優質企業投資設廠,增加稅收,提供就業機會,繁榮地方發展,政府應該支持。企業有投資上的問題,政府應該協助解決。企業相對也有保護當地環境之社會責任。全案應讓專業問題回歸專業討論,不應預設立場且模糊問題焦點。在全案未獲審查結論前,桃園縣政府將竭盡一切努力尋求民眾、產業及政府三贏之具體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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