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衛生局於日前會同轄區員警前往桃園市○○鑲牙所稽查,當場發現陳姓男子涉嫌正在執行洗牙業務,衛生局立即要求停止該行為並拍照存證,陳君坦承未曾接受任何正規醫學訓練,利用私自購買器械及藥品替民眾看牙,並每次收取費用,衛生局已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將相關事證移請地檢署偵辦。
這間位在桃園市建國路一帶,還高掛著「鑲牙所」的招牌,裡頭有各式各樣的牙科器械,除了診療椅以外,還有消毒箱、注射針、藥品,衛生局到現場時見有一位民眾躺在診療椅上接受治療,陳姓男子身穿白袍口戴口罩正在執行疑似醫療業務,進一步調查發現這名陳姓男子完全沒有醫師資格,該行為已經涉嫌違反醫師法第28條,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衛生局隨後查扣相關物證將全案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根據統計,今年桃園縣衛生局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移送地檢署共計有6人,6人皆未具醫師資格,其中1人於民宅內執行侵入性扎針放血,2人擅自替民眾診斷並開立藥物,3人於合法的醫療院所內執行侵入性的醫療行為,衛生局皆已將相關事證移請地檢署偵辦。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劉宜廉局長表示,『醫療業務關係到民眾生命身體的安全,民眾如果有醫療需求一定要堅持「三合格」原則:到合格的醫療院所看病、找合格的醫師看診、找合格的藥師拿藥,才能確保民眾就醫的安全』衛生局也建議民眾在就醫前,要查看診所是否懸掛衛生局核發的醫療機構開業執照,醫事人員是否配戴執業執照,若有疑問也可洽詢衛生局,或到衛生署網頁查詢,千萬不要用自己的健康當賭注。
圖說:桃園縣衛生局於日前會同轄區員警前往桃園市○○鑲牙所稽查,當場發現陳姓男子涉嫌正在執行洗牙業務,衛生局立即要求停止該行為並拍照存證,並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將相關事證移請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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