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對於縣府部分單位求好心切,要求員工簽署減碳十大宣言,登錄水、電錶號,竟要求提供個人資料,恐涉及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此,特別發文請各單位,避免觸法且造成員工惡感。

 舒翠玲議員昨日在議會質詢時,對於縣府環保局鑑於全球暖化嚴重,以及吳志揚縣長推動低碳家園的決心,要求縣府暨所屬機關員工帶頭做起,上環保署綠網網頁,簽署減碳十大宣言,並登錄水、電錶號,從日常生活做起,力行節能減碳,做為全民之表率的作為,表示讚賞和支持,但她對於環保局推動這項政策,訂定獎勵辦法,卻要求各單位填報包含身份證字號、現住地地址,以及水、電錶號等個人資料,且要求各單位在每個月5日前,將資料傳真到環保局;不但明顯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且形同脅迫性的白色恐怖。

 針對舒翠玲議員的質詢,環保局立即調閱當初發函給所屬各機關和各鄉鎮市公所的公文原件。發現舒議員所掌握的公文附件,與環保局的原件並不同。環保局的附件共有兩件,只要求各位提供登錄的註冊帳號,以及登錄人數統計表,並沒有要求提供其他私密性的個人資料。

 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環保局先自行辦理簽署減碳十大宣言和水電錶號登錄後,才訂定鼓勵縣府員工的評比計畫,計畫中只有獎勵最高比例前3名機關、單位,並沒有懲罰。

 環保局研判,舒翠玲議員質詢事項,應該是有些機關和單位,求好心切,自行製表,但卻疏忽了「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因此,環保局將再發函各單位,鼓勵員工簽署減碳十大宣言,登錄水、電錶號時,千萬不要涉及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並造成員工反感,反而影響了登錄的原意。

 環保局表示,上網登錄水、電錶號,當事人可以知道家戶使用水電的增長情況,有利於掌握相關資訊而力行節能省電。但個人資訊,只能憑個人的資料登入,並不會涉及個人資訊洩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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