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縣議員黃智銘昨日針對縣府規定建築臨接15米以下道路要退縮3.5公尺、臨接15公尺(含)以上者,要退縮4公尺的規定,造成閩南建築文化特色代表的騎樓消失,向縣府提出質詢。

 黃議員表示,桃園許多老城區建築改建,因縣府規定而無法設置騎樓,而左右相鄰舊建築仍有騎樓,造成民眾使用不便以及商家二次施工等缺失,希望縣府仍夠儘快檢討相關規定,比照鄰近縣市,讓建築物可以選擇設置騎樓或者無遮掩人行道(即建築退縮)。

 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民表示,都市計畫要因地制宜,針對民眾對於商業區等建築物騎樓的需求,縣府將在下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針對目前規定作檢討。

 另外,黃議員也希望比照鄰近縣市,針對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簡化相關程序,免經都市設計審議程序。對此,吳局長表示,城鄉局內部已有研議,希望針對造價在一定金額以下之建築,免予都市設計審議程序,以方便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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