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近年玩具商品傳出可塑劑過高,引起國人注意,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為關心兒童使用玩具之安全,最近也針對桃園縣內商家等販售地點進行熱門玩具商品之商品標示抽查,合格率超過九成。工商局提醒民眾,購買玩具商品時應選購商品標示完整的商品,而對於價格較便宜的商品,更應注意商品標示是否齊全,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工商發展局最近前往縣內店家、大賣場、專賣店、批發賣場等抽查玩具類商品標示,商品類型包括玩偶、積木、兒童車、嗜好玩具及組合玩具等,商品價格從79元到1000元以上都有,抽查結果發現157件玩具中有3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約2%,不合格情形主要為未標示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

  工商局表示,經過縣府積極查緝以及宣導下,廠商大都能夠遵守商品標示法,但是仍有少部分業者未能遵守法令,縣府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否則將依法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再未改善者,即不排除予「命令強制下架」之嚴厲手段。

  由於國內屢次傳出玩具可塑劑過高的事件,其中玩具攸關兒童健康與使用上的安全,工商局特別重視這類商品的商品標示,工商局除呼籲製造商、進口商、販售商等相關業者,積極配合政府政策,符合相關法令規定,進而維護自身之商譽,更加強確保消費者權益;消費者購買玩具商品時也應仔細檢視商品製造或進口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玩具名稱、主要成分或材質、適用之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有危害使用者之安全或健康之虞者,應標明警告標示或特殊警告標示。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使用合格標示的商品才能保障幼童使用玩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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