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府改制直轄市第四場說明會,昨天至桃園市舉行,桃園縣長吳志揚帶領一級主管,向桃園市長蘇家明及公所主管、議員、市民代表、里長等人說明改制前後概況,並聽取地方各界意見,作為推動改制工作的參考依據。
桃園縣長吳志揚表示,桃園縣今年6月已通過改制,在送中央發佈前聽取地方聲音。一般縣市人口越多財政就越困難,北高兩市升格後原不准其他縣市再升格,後幾經磋商,依地方制度法修法,人口只要到達200萬即自動升格為準直轄市,以暫時狀態等待升格。而新北市升格後出現施政服務效率反而變差而引起民怨;吳志揚認為,高雄、台南、台中之升格將兩個完全不同的行政區域歸納為一個行政區,比較複雜,縣市合併,因本位主義難除,導致互相抵制。新北市雖較單純,卻由於幅員廣闊,地理位置又被台北市鑲嵌於心臟地帶,管控易形成落差,而桃園縣計13鄉鎮市相對單純許多,改制後,鄉鎮市改為區,只要充分授權,甚至原由縣管業務移轉至區,更加便民,制度是可經由設計、修改使之更加完善。
吳志揚指出,桃園縣以人口之每人統籌分配款為全國倒數第二,但桃園很爭氣,創稅超過大高雄,去年更超過新北市〈新北市人口、土地為桃園2倍),且桃園的政經地位由愛台12建設前幾項都落在桃園可見一般,但若繼往制度,除非財政劃分法改變,否則桃園分配之統籌款始終敬陪末座,非常不公平!最遲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決定可否升格?距103年12月為升格基準日有2年適應期,有許多準備工作要做,有充分時間修正規劃,避免倉促升格產生的許多問題。
吳志揚進一步說明,改制後,13鄉鎮市疆界不變,不會整併村里,若村里人口過多,可依原制度增分一里。原鄉鎮市長改為區長,目前只擔任過一屆之鄉鎮市長,由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為區長,區長必須為公務員,其任期自改制日起,為期四年。最吃虧的是鄉鎮市民代表,改制後依法廢除鄉鎮市民代表會,現任代表由直轄市長聘任為區政諮詢委員,任期四年,期滿不再聘任,於區政諮詢委員會開會時得支領出席費和交通費。縣議員改市議員後仍維持60席不變,但仍可依人口增加而增加席次,最多不超過65席。
吳志揚強調,改制後的桃園,不論是施政效率、財政分配以及地方上的建設,都會比現在更好、更進步,至於原屬於地方性的回饋金,改制後仍屬於地方,不會改變。
桃園市長蘇家明表示,去年全縣努力拼升格,若不升格對不起全縣縣民,因此他義不容辭全力支持。但對於未來預算之分配,希望如縣府向中央爭取財稅劃分一樣,必須依創稅能力規劃分配,社會福利、重大工程相關經費不可挪用至其他地區,建設經費未來的桃園區不能少於現在的桃園市,基層地方的需求不能重蹈新北市覆轍,利弊得失要經通盤檢討,政策要有配套,決策制定要更加妥切,才能真正福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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