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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有關壹週刊報導「桃園縣長挨轟治水作秀,寧蓋九億自行車道不疏浚」等內容,桃園縣府特鄭重澄清聲明如下:
 

 一、桃園縣府目前執行之南崁溪亮點計畫,該計畫總經費約9億元,主要目標係辦理南崁溪整體流域之水利防洪整治,其中用地徵收費用約4.5億元,河堤護岸、搶險用防汛道路等,相關規劃設計及興建工程費約4.5億元,為充分應用該道路之閒置期間,縣府規劃其提升為多目標使用功能,平時做為自行車道提供民眾休閒使用,風災期間則回歸其原有搶險防汛道路功能,作為搶險車輛通行使用,而疏浚及河道整理工程一併進行。吳縣長上任以來一直將治水工作放在施政最重要之重點,絕非週刊所稱桃縣長治水作秀,寧蓋九億自行車道不疏浚。

  二、桃園縣遭遇611超大豪雨,降雨頻率約為200年一次之規模,遠超過縣管河川及區域排水工程設計防洪頻率保護標準,因此造成淹水實無可避免,而縣府針對有立即危險地區皆即刻完成搶險工作;並積極完成374處暫時性之搶險工程,南崁溪相關護岸損壞搶修工程亦已完成相關搶險工程,後續復原經費高達15.5億元。而蘇拉颱風所帶來之雨量並未超過防洪設計標準,故未造成淹水,縣府亦於風災後即完成前述經費核報,積極向公共工程委員會申取相關經費,前述經費中南崁溪部分即高達約3.1億元,後續縣府將俟該會核撥經費後即積極進行相關復原工作。
 

 三、南崁溪大園鄉海口村淹水乙案,縣府在611水災發生後已儘速在蘇拉颱風來襲前完成緊急河道整理工作,惟蘇拉颱風來襲時因位處護岸沖擊面,護岸破損及河道退縮有加遽情形,颱風過後縣府已立即派員進場搶修中,但該處近出海口受漲退潮因素影響工程進行,預計8月15日前完成。
 

 四、有關河床內掩埋垃圾情形,經查係蘆竹鄉公所在87年間配合臺灣省水利局整治南崁溪計畫未確實執行,導致風災後發現河道尚有許多垃圾。縣長吳志揚上任後,於99年河道內清理廢棄物數量達747 公噸、100年清理廢棄物數量達733公噸。目前只要民眾、各公所通報或河川巡防時發現河道內有廢棄物或遭傾倒廢棄物即進行清除,並結合各鄉公所當地志工辦理淨溪活動,以維護河岸整潔。611水災後下游垃圾量龐大及問題之嚴重性,目前縣府已專案研議處置中。
 

 五、過去南崁溪護岸整治有河道縮減、偏移、左右岸護岸強度不一情形,為避免重蹈覆轍,南崁溪幾處危險護岸進行用地徵收作業,以高規格堤防方式重新打造南崁溪護岸,在符合防洪安全前提下,繼續營造水岸環境,將都市水岸景觀融合為一體成為示範河段,以達到亮點計畫三處國際級景觀示範河段之目標,後續仍有用地及工程經費須逐年編列,逐步建設南崁溪,達到與五都相同之標準。

﹝本報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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