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環保局日前接獲民眾陳情,平鎮市民族路3段過嶺橋的過嶺支渠,經常早晚飄惡臭,河水常年被排放豬大便,惡臭不堪,懷疑是上游養豬戶亂排所致,環保局據報後非常重視,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評析可能污染來源,一連7天針對平鎮市元大、五福、仁福三家養豬場展開強力稽查,並鎖定雙連坡路附近的數家養豬場進行強力稽查,經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都不符合放流水標準,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告發,至少各裁處6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過嶺橋段上游分別有元大、正新、五福、仁福等4家養豬場,都領有合法廢水排放許可證,除正新養豬場廢水回收未排放外,其餘三家經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量,檢測結果不僅都超過放流水標準,甚至有超標達6-9倍,污染行徑相當惡劣,而正新、五福、仁福等3家養豬場都設有廢水處理系統,環保局自100年1月起共計稽查36次,告發處分2 次,最近可能為了省電節省成本,處理設備常未正常開啟運作,養豬廢水未經妥善處理即擅自排放,才會造成附近惡臭不堪。
此外,環保局還在附近發現有民眾占用水利地違法養了17頭豬,主動於日前再度邀集縣府農業局、城鄉發展局、工務局、石門農田水利會、平鎮市公所辦理會勘,當場責成業者須於6月底前棄養,並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否則依法強制拆除。
環保局指出,該四家養豬場的廢水排放許可證均將於今年12底到期,將於其後續換證時從嚴審查,落實許可查核,督促其提升廢水處理效能。並已納入貓頭鷹專案列管,加強稽查取締,一旦發現違法情事,立即告發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則執行按日連續處罰至改善完成為止,違規情節重大者,勒令停工或停業。
環保局強調,對於未經許可管線排放廢水,或繞過現有處理設備將未處理之廢水排放等違規情節重大工廠,環保局得命其停工。必要時,並得廢止其許可證或勒令歇業。如查獲事業偷排廢水行為,涉及不法利得者,並得依行政罰法規定予以追繳,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俟機偷排廢水,傷害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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