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針對桃園縣升格直轄市時,各公所清潔隊將納入環保局之組織編制,環保局將秉持公平、公正原則,進行清潔隊員遴選任用,相關法制作業,於改制直轄市前皆可完成;為落實清潔隊員的勤惰管理,相關工作規則也都會在改制前完成制訂。
桃園縣府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縣府環保局針對議員對於清潔隊在桃園縣升格直轄市後納入環保局組織編制一事,表達關切,提出說明如下:桃園縣改制直轄市後,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將移撥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管理。環保局針對相關作業,已參酌新北市升格和台中、台南、高雄縣市合併之相關作業,將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重新簽訂僱用契約,確保相關人員工作權益。
陳世偉指出,有鑑於清潔隊的工作性質及服務態度,攸關民眾對於政府施政和服務之滿意度,因此,對於清潔隊員的任用,環保局將秉持適才適所原則,並依工作屬性、專長加以分配任務。對於具有廢水處理、空氣污染防制、廢棄物清除、處理專業證照的清潔隊員,將優先分配從事環境污染稽查工作。
陳世偉強調因應清潔隊納入環保局組織編制,環保局將以公平、公正原則,進行清潔隊員遴選任用,於改制直轄市前,皆可完成。另,為確保改制直轄市後清潔隊員額配置合理性,環保局對於101年針對13鄉(鎮、市)公所進行清潔隊人力調查規劃評估,核定清潔隊人力增補三年計畫。但因升格直轄市已獲核定,當初規劃之102與103年的進、補員額,均凍結不再增加,以確保人事安定,且不至於造成各公所在升格直轄市前擴增清潔隊員之浮濫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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