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一再展開強力稽查,仍有不肖廠商意圖挑戰公權力,環保局稽查人員昨日凌晨查獲蘆竹鄉順凱公司將未經處理的強鹼性高溫廢水,繞流排放至水利溝渠,惡意偷排,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至少裁處罰21萬元,並令業者自報停工改善。
環保局表示,該局最近對於屢屢違反環保法令,惡意污染環境的工廠,做出重大處分。除飭令大園鄉遠東精密化學公司停工,也對蘆竹鄉順麟印染公司祭出自報停工處分。但仍有業者心存僥倖,偷排未經處理的廢水,置全民共同生活的環境品質於不顧。環保稽查人員抓住不肖業者投機偷排行為模式,即使深夜、下雨,仍在外強力巡查,受到各界強力關注,飭令停工新聞點閱人次超過1,000人次以上。
環保局稽查科貓頭鷹專案人員由曾繁信股長率隊,昨日凌晨於南崁溪蘆竹段沿岸週邊巡查,發現順凱公司廠區後方排出褐色廢水。稽查人員立即著裝,至溪流邊採樣檢測,酸鹼值pH 11.3,水溫50℃,為強鹼性高溫廢水,其濃度足以影響人體健康及污染環境。
環保局考量當前經濟環境不佳,為維護工廠員工工作權,避免飭令停工後,影響員工家庭生計,因此,將限期順凱公司自報停工。而現貯存於廠內的廢水,需全部委託合格廢水處理機構代為處理,不得逕行排放;並應全面徹底檢討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未來需經環保局連續採樣檢測10次均符合放流水標準後,才准予復工。若該公司仍一意姑行,只顧工廠營利,卻不顧維護境之重要。再有污染行為,將廢止其許可證或勒令歇業。
圖說:環保局稽查人員查獲蘆竹鄉順凱公司將未經處理的強鹼性高溫廢水,繞流排放至水利溝渠,惡意偷排,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並令業者自報停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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