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臺北關即日起至今年2月底止受理報關業者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凡符合規定條件之報關業者,其受任辦理報關之貨物,除依規定必驗者外,可降低抽驗比率。


  依據「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3點規定,經評列為第一、二類之報關業者,其承受進、出口廠商之委託申報進、出口貨物時,分別按海關進、出口報單抽驗規定抽驗比率予以降低。本次申請降低抽驗報關貨物之有效期間自本(103)年4月1日起至104年3月31日止。


  該關表示,「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空白表格可自臺北關網站(http://taipei.customs.gov.tw/)/申請書表下載/(二)本關提供之申請書表/報關業設置管理/6、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下載,或撥打服務電話:03-3834161分機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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