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人員昨日強力稽查龍潭鄉生揚化工原料公司,針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依法告發,至少罰處32萬元罰鍰,並限期一週內完成改善,環保局提醒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污染環境,否則將遭受最嚴厲之處分。
環保局指出,生揚化工原料公司設廠於龍潭鄉龍源路,從事化學原料製造批發,產品包括一般化學原料、污染防治藥劑、食品添加物、清潔用品,最近常遭地方民眾陳情偷排廢水,並有民意代表質疑有污染環境之虞。環保局稽查科長林立昌率稽查人員,進廠執行空、水、廢、毒聯合稽查,該公司廢氣洗滌塔加藥機未開啟,現場量測洗滌液pH值2.48明顯偏酸,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至少重罰10萬元,並責令廠方立即開啟加藥機,當場確認pH回復至正常操作值。
另外,稽查人員還發現,該公司雖已取得廢硫酸及廢異丙醇的再利用許可,唯尚未取得環保局核發之再利用檢核身分,卻已從事再利用行為;且事業廢棄物的貯存地點也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的內容不符,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合計重罰16萬元。稽查人員進一步於廠外倉庫稽查發現3桶不明廢液,經現場量測pH值,其中兩桶分別為1.7及12.5,屬有害廢液。但業者卻與一般事業廢棄物一起貯存。也未標示廢棄物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特性標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重罰6萬元。
環保局稽查人員已定位倉庫座標,如經系統確認屬違章建築,將報請桃園縣政府工務局優先拆除,落實源頭管制。
環保局已將生揚化工原料公司列入優先管制名單,並加強稽查強度。只要1年內違反相同法規達3次(含)以上,即認定為污染情節重大,將依法勒令停工。如有違反刑法規定,再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追究環保專責人員的業務責任,不排除報請行政院環保署廢止專責證書,一旦被廢證後5年內不得再請領。
圖說: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人員強力稽查龍潭鄉生揚化工原料公司,針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依法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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