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昨日依民眾舉報,查獲龍潭博智電子因未按規定操作,導致排放白色粉塵,污染他人車輛等財物,環保局據報後立即前往稽查,進廠稽查時發現該公司的廢氣處理設備-袋式集塵器多處破損,操作壓降值都不符許可內容規定,導致白色粉塵無法有效收集,排出廠外污染他人車輛等財物,環保局責令立即停止排放,並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至少罰處10萬元,限期一週內修復袋式集塵器,逾期未改善按日連罰。
     

另一家被查獲的明記黃豆食品有限公司公司,設廠於八德白鷺里公厝仔,係從事豆類食品加工業,於製作豆乾的壓榨過程中,排出豆類發酵的酸性廢水,完全未經處理就直接排入廠外灌溉溝渠,產生濃濃酸臭味,經稽查人員於現場量測pH值5,不符合放流水標準,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至少裁罰6萬元,責令立即停止排放廢水,並限期一週內將廠外水溝內的豆類殘渣理乾淨,同時採樣檢測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等項目,再依檢測結果及裁罰標準加重處罰,再犯不排除勒令停工。
  

 環保局指出,部分工廠設備和管道零件老舊,更換只需花少許費用,一旦被罰不但超出設備改善費用10倍以上,且損及商譽,得不償失。此外,針對遭稽查告發的工廠,環保局除限期改善,都會列入重點管制名單。若於改善期間再違反環保法規,將依法重罰,甚至不排除勒令停工和移送法辦。 
       

環保局強調,對於民眾的檢舉案件,不論任何形式,環保局都十分重視,並據報派遣稽查人員循線前往查處告發。但仍籲請民眾可多加利用免付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以及縣府環保局陳情檢舉專線03-3354943,加速環保局查緝時效,共同打擊污染犯罪,維護清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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