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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中壢地區疑似密醫幫人看病,立即會同中壢分局派出所前往該處民宅突擊檢查,現場查獲未具醫師資格的密醫,與多位等候民眾,同時查扣交付給民眾的藥單,該名密醫以助念團「靈療」、「修佛」為由,對有病者施行「義診」,涉及醫療行為,違反醫師法第28條:「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之規定,衛生局當場錄影拍照存證,並將全案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經查陳姓密醫居住臺中,具有中藥商業務經驗,每3周來桃園1次,主要以助念團名義來桃園為民眾「靈療」、「修佛」,陳姓密醫亦替身體不適的民眾進行「義診」、「把脈」等醫療行為,雖未收取看診費用卻酌收不等藥費。
衛生局呼籲民眾就醫時,要注意「三要」:「場所要懸掛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場所要懸掛醫師證書」、「醫事人員要配戴執業執照」,民眾就醫,應尋求合格醫師診治,以保護自身安全,若發現密醫行為,請向衛生局檢舉,打擊不法,共同維護縣民的健康,維護安全的就醫環境。衛生局並呼籲不肖業者,勿存僥倖心理,以免觸法,傷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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