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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日前派員前往大園旭鴻染整,執行空、水、廢、毒聯合稽查,發現多項違規情形。其中熱媒加熱程序未依許可操作,已多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環保局認定情節重大,勒令該製程停工改善,並架設「紅外線電子監控器」,24小時進行監控。

 

環保局指出,旭鴻染整於民國68年設廠大園工業區,從事針織布染整代工,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卻未確實做好污染防制管理工作,過去一年多已多次違規,遭重罰250萬元,是列管的高污染風險工廠。為此,環保局決定進行專案稽查,16日由稽查科長帶隊,攜帶科學儀器,進廠執行空、水、廢、毒聯合稽查。

 

環保局稽查發現,旭鴻染整擅自摻配木屑做為熱媒鍋爐的燃料,與許可登載以煙煤為燃料的內容不符,而且在原本該貯放煙煤的位置存放大量木屑,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告發,而且這也是該公司於最近一年兩個月內第五次違反同一法條,環保局認定違規情節重大,勒令該製程停工,最高可處100萬元罰款,未經主管機關認定完成改善前不得操作。

 

環保局將於該製程設備架設「紅外線電子監控器」,只要製程啟動、設備升溫,就會立即感應發出射頻訊號,傳送手機簡訊通知稽查人員,讓違法操作,污染環境的工廠無所遁形。不遵守製程停工命令者,可處負責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二十萬以上一百萬以下罰金。另一組稽查人員發現該公司的廢棄物未依規定地點貯放,部分甚至露天堆置,袋體還直接與地面接觸,未符合事業廢棄物貯存規定,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告發,最高可罰3萬元。

 

該公司廢水雖納管至大園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容許每日納管量126噸,但稽查人員於現場核對每日廢水操作紀錄,卻發現廢水實際納管量均高達3、4百噸,與主管機關核准的水污染防制措施計畫內容不符,因環保局前已告發並限期該公司於5月21日前改善在案,倘逾期如未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勒令停工或停業。

 

圖說:桃園縣府環保局日前派員前往大園旭鴻染整,執行空、水、廢、毒聯合稽查,發現多項違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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