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艾芸桃園報導】為因應103年7月1日起,果蔬汁包裝飲料,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米粉(絲)之標示新法,衛生局出動22名稽查人力至各連鎖量販大賣場、超市及超商進行稽查此3項產品標示,目前稽查計200家次,共386件產品,尚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衛生局提醒食品製造業者,即日起「果蔬汁」必須標示果汁含量百分比、「保久乳」則須標示滅菌方式、「調製乳粉」需標示乳粉含量、「米粉」原料如果未達50%,品名不能出現米粉字樣;如於施行日起被查獲產品未依本規定標示,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如標示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等情形,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衛生局叮嚀提醒民眾如有果蔬汁包裝飲料、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乳粉、米粉(絲)等產品外包裝標示疑義,可撥打檢舉專線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諮詢。

 

圖說:蔬果汁、乳飲品、米粉標示新法已上路,桃園縣府衛生局出動22名稽查人力至各連鎖量販大賣場、超市及超商進行稽查此3項產品標示,目前稽查計200家次,共386件產品,尚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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