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艾芸桃園報導】進入炎炎夏日,許多民眾會選擇游泳消暑,為了營造安全健康的優質環境,桃園縣政府衛生局針對轄內53家泳池、三溫暖業者定期抽驗水質,泳池水質抽驗頻率自5月起由每月1次增為每月2次,若泳池水質抽驗連續2次檢驗不符規定者(生菌數每公撮水中超過500CFU,或是在每100公撮水中,檢出大腸桿菌),將依桃園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處新臺幣3千至1萬5千元罰鍰,並按次處罰至完全改善為止。

 

衛生局表示,統計103年度1至6月共計完成水質抽驗480次,複查59家次,複查後不合格業者依桃園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進行裁處,103年起截至目前已處分12例,其中有9例為生菌數超標,3例為生菌數及大腸桿菌數超標。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作好營業場所衛生及安全維護,主動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工作,並需於營業場所明顯處公佈每2小時水質監測之酸鹼值及餘氯量,以確保水質衛生安全。另提醒消費者於入池前檢視水質酸鹼值(PH)是否維持於6.5-8.0,餘氯量(CL)維持於1.0-3.0,並請民眾注重個人衛生,患有皮膚或眼疾等傳染性疾病者,應避免入泳池使用,以保障自己及他人健康。

 

衛生局針對營業場所水質的檢驗結果資訊,均公佈於衛生局網站/為民服務/消費者服務(www.tychb.gov.tw),如對泳池水質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0800-033-355或1999縣民諮詢服務熱線。

 

圖說:桃園縣政府衛生局針對轄內泳池、三溫暖業者定期抽驗水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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