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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為提升便民服務,依財政部已訂定「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繳款電子申報作業要點」,提供多元化申報管道,方便民眾或公司行號利用網際網路方式,申報印花稅彙總繳納及自行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期間為每單月1日零時起至17日24時止,另外,經核准採用「網路」申報之納稅人,也可以自行列印「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直接持向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每案稅額2萬元以下)繳納,就可輕鬆完成印花稅的申報作業及繳稅手續,既省時又便利。
民眾如對印花稅網路申辦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處,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ytax.gov.tw/)查詢相關訊息,或利用該局總(分)局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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