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日前接獲民眾陳情指稱,龜山塔寮坑溪入夜常有不明廢水排放,貓頭鷹稽查人員前日深夜巡查沿岸工廠,發現龜山龍校街119巷內道路側溝有不明廢水排放,循水路上游追查,發現瑞人金屬企業公司正在排放黃褐色廢水,採樣檢測pH值和水溫雖都符合放流水標準,但因水色異常,仍進廠稽查,查獲該公司私接塑膠軟管,將製程廢水偷排至道路側溝,嚴重污染塔寮坑溪,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至少重罰12萬元,併予勒令停工;另外,大園工業區億碩實業公司,冷卻水塔溢流,將粉塵一併排入雨水道,污染老街溪,則被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款7萬元,並限期三天內完成改善。

 

環保局稽查人員並進一步採集水樣,送驗化學需氧量、重金屬等項目,後續將再依檢測結果及裁罰基準加重處罰,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該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未善盡職責,環保局將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報請行政院環保署追究專責人員之行政責任,廢止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若遭廢止五年內不得再請領。

 

同組稽查人員,19日凌晨再轉往大園工業區周邊巡查,發現工業區雨水道(RD05)排出不明渾濁泥狀廢水,污染老街溪。往上游追查至億碩實業公司前方溝渠,發現有混濁廢水流出,隨即進廠稽查。稽查人員為取得污染的具體事證,鑽入非常狹窄,空氣品質極差,僅容許彎曲身子才得以進入的地下管道內採證。因此,即使pH值符合規定,環保局還是採樣帶回檢測化學需氧量、重金屬等項目,後續將再依檢測結果及裁罰基準加重處罰。由於工廠人員對於排出廠外廢水,疏於關注,且排出廠外廢水含有污染物質。稽查人員除要求立即停止排放,限期三天內將溝內粉塵清除乾淨;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裁罰7萬元。

 

環保局提醒企業,應確實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以免違規受罰,損及企業形象及商譽,千萬不要為了省錢而偷排廢水,一旦被查獲後勒令停工,不僅使企業蒙受營利損失,更影響員工的基本工作權,實在划不來。

 

圖說: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稽查人員為取得污染具體事證,鑽入非常狹窄,空氣品質極差,僅容許彎曲身子才得以進入的地下管道內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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