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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接連查獲觀音合信畜牧場,排放不合格養豬廢水,且場內超養豬隻,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最高可處120萬元罰鍰,也將於近日邀集專家學者進場輔導業者,並於放流口裝設水質連續監控設備,如再被查獲排放不合格廢水,不排除勒令停工。

 

環保局表示,該養豬場的廢水處理設備老舊,且疏於保養維護,導致部分處理單元效能不佳,放流水質極差;經於廢水放流口採樣送驗,9日水質檢測報告出爐,懸浮固體1,270,化學需氧量3,470,都不符合放流標準,甚至超標達5-8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加重處法。

 

環保局說,合信畜牧場是合法設立的養豬場,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但卻未依規定妥善處理養豬廢水,環保局自去年11月獲報後就專案列管,並展開強力稽查,分別於11月下旬及12月上旬查獲該養豬場排放不合格廢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處分2次,累計罰鍰高達15萬元,但業者改善不見成效,環保局於5日採樣檢測結果,依然不符合放流水標準。

 

環保局還發現合信養豬場登記的養豬頭數為957頭,但實際飼養頭數卻高達1,568頭,超養611頭豬,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外,將再移請市府農業局依法查處。

 

環保局指出,豬糞尿廢水屬高濃度有機廢水,含有大量糞便固體,目前養豬場大都採用三段式廢水處理系統,包括固液分離、厭氣處理與好氣處理處理等,只要正常操作及污泥適當處理,放流水都可符合放流水標準。而污泥處理是影響放流水水質主要因素之一,污泥是廢水淨化後沉澱的產物,水質淨化愈清澈污泥產量愈多。養豬廢水處理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污泥,所產生的污泥如不適當處理,將會堆積於廢水處理槽中,進而影響排放水質。所以呼籲業者只要定期適度的清理處理單元的污泥,水質就可大幅改善。

 

圖說: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接連查獲觀音合信畜牧場,排放不合格養豬廢水,且場內超養豬隻,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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