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寶印大溪報導】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十五年前所閒置迄今的大溪區員樹林道班房,由於已成安當地治安死角,經常有人在該處吸毒或是成為流浪漢過夜場所,立委孫大千及市議員楊朝偉二十四日上午邀集公路總局、市府民政局、大溪區公所及里長等前往會勘,公路總局人員同意先行借用兩年給區公所做為里集所之用,而同一借用時間,則由市府向公路總局提出撥用該筆土地,俾做為永久的集會所及老活動中心,整個作業程序將立即展開,預料一個月之後使用。
據悉,位於大溪區員林路二段三三六巷二十號的原公路總局員樹林道班房一塊佔地達三百多坪的用地,原是辦公室以及道路工程人員的宿舍,但由於公路總局多年以來的工程重心改為外包方式,因此,在工程人員相繼退休以及辦公室也移至復興羅浮集中辦公後,該道班房就一直閒置,十五年來由於無人管理也未有人員進駐,一直以來就成為當地的治安死角,讓當地民眾至為頭疼,因而,一再向民代反映,加上該道班房佔地多達三百多坪,而員樹林地區的三元、員林及光明三個里長久以來就缺乏一處里集會所,三里的里長乃向立委孫大千與市議員楊朝偉建議,希望能取得該地做為里集會所和老人活動中心之用。
孫大千與楊朝偉二十四日邀集公路總局、市府民政局、大溪區公所、里長徐金源及數十里民前往會勘,而由於該地屬公路總局所有,並無法立即同意供做里集會所,因此,孫大千希望以先借用兩年方式讓該處能立即成為三元等三里的里集會所以及老人活動中心,加上進行美化綠化,將可讓該地活化,也可解決治安死角。
孫大千也建議在向公路總局借用兩年的同一時間,也希望市府行文公路總局能將該地土地的所有權撥給市府,再交由區公所管理,之後完全做為里集會所及老人活動中心等用途。
對於孫大千及里民的期盼,公路總局人員同意立即借用,但土地所有權的交付仍需市府辦理撥用後才能移轉,整作業將立刻展開,預料一個多月之後即可供三元、員林及光明等三個里使用,造福里民。
圖:孫大千邀集公路總局人員會勘,決定將閒置十五年成為治安死角的原員樹林道班房做為里集所及老人活動中心之用。(記者陳寶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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