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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防疫處查獲龍潭區住家宰殺犬隻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jpg - 104 【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台灣N.O.E.行動組織成員及龍潭區動保人士王小姐舉報,龍潭區三和里一處住家有一名女性越南籍移工宰殺犬隻,並已向市府警察局龍潭分局三和派出所報案,動保處人員隨即趕往該派出所,並協同警方於夜間前往該住家進行蒐證,現場查扣1隻黑色混種大型母犬屍體,刀具及相關證物一批。該女性外籍移工由三和派出所員警帶回進行偵訊,動保處將儘速送驗所查扣相關證物,全案將依動物保護法第12條及第25條有關宰殺犬貓規定函送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動保處再度強調,宰殺犬、貓或販售犬、貓屠體皆是違法行為,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3項第1款明文規定不得宰殺犬、貓或販賣其屠體,宰殺犬、貓者,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販售犬、貓屠體者,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動保處感謝台灣N.O.E.行動組織成員及龍潭區動保人士王小姐無私協助,得以順利查獲該案;並感謝三和派出所員警及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協助偵辦。動保處強調將繼續加強查緝宰殺犬、貓或販售犬、貓屠體行為,同時呼籲民眾踴躍檢舉,一同為保護動物努力。

 

圖說:動物保護防疫處會同警方,查獲龍潭區住家女性越南籍移工宰殺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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