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應景商品標示抽查 不合格率4成以上.jpg - 104 【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聖誕節將至,為讓消費者安心選購市售聖誕節應景商品,桃園市府經濟發展局針對全市各賣場及文具書店等處進行商品標示抽查,至12月21日止,抽查273件聖誕節應景商品,包含聖誕燈串、聖誕樹、吊掛飾、彩球、彩帶、樹藤、聖誕帽(襪)等,其中有112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41.03%,經濟發展局張昌財局長呼籲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經濟發展局於12月份派員至轄內大賣場、文具書店等場所抽查聖誕節應景商品273件,稽查結果如下:(一)不符合規定之聖誕節應景商品中,主要以未標示「製造(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及「主要成分或材質」為最多,倘發生消費糾紛,恐求償無門。(二)另不符規定之商品產地以標示中國為最多,佔46.43%,產地為台灣佔12.5%,完全無標示產地佔41.07%。(三) 依販售場所來看,量販店查獲不合格率為最低(2%),以文具書店不合格最高(57.69%)。

 

經發局表示,依據「商品標示法」第9條規定,「聖誕節應景商品」應該標示「商品名稱」、「製造(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商品原產地」、「主要成份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度量」及「製造日期」等事項,始可上市陳列銷售,請民眾在選購商品時,應注意是否貼附中文標示?並詳細閱讀中文標示有無標示上列事項。

 

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正,經複查再未改正者,則依法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將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販賣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以保障民眾消費安全,民眾若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經濟發展局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經發局將依法處理,確保商品安全。

 

圖說:聖誕節將至,為讓消費者安心選購市售聖誕節應景商品,桃園市府經濟發展局針對全市各賣場及文具書店等處進行商品標示抽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的頭像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地方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