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者非登不可  以免受罰.jpg - 104 【記者吳艾芸桃園報導】桃園市府衛生局昨日舉行記者會,宣佈即日結合13區衛生所辦理「非登不可、服務到家」活動,凡「經地方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之攤(鋪)位使用人與攤販等業者」,應於104年12月31日前完成食品業者登錄,若經衛生機關查獲未完成登錄,限期不改善,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衛生福利部104年9月18日公告,新增應登錄之業者類別與規模包括:(1)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之製造、加工業;(2)食品用洗潔劑製造、加工業;(3)其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第1項公告應申請查驗產品之輸入業及(4)具營業登記及經地方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之攤(鋪)位使用人與攤販等業者,目前,興國公有零售市場、五福青果商圈、八德公有零售市場、龍潭公有零售市場、大園公有零售市場、桃園觀光夜市、中壢觀光夜市、中原夜市商圈、八德興仁花園夜市等攤販業者已完成登錄。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如欲從事食品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一定要先完成登錄,才可營業,食品業者可持工商憑證 (或負責人自然人憑證),至「食品業者登錄平台」https://fadenbook.fda.gov.tw/ 進行網路登錄。

 

圖說:桃園市府衛生局舉行記者會,宣佈即日結合13區衛生所辦理「非登不可、服務到家」活動,提醒食品業者年底前完成登錄,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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