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jpg - 103相簿【記者吳艾芸桃園報導】桃園市府勞動局為協助視障者經營按摩業,透過組成輔導小組至現場訪視,針對視障按摩院所(站)提供營運管理、行銷及宣導、按摩技術提升、經營環境及設備更新..等建議,以降低大法官第649號解釋文對視障按摩業之衝擊。

 


勞動局表示,該局依申請案經營績效、營業面積、符合補助資格之按摩師人數(具按摩技術士證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確實於該據點從事按摩工作,且未擔任申請案以外之營利事業負責人或有受僱情事)及同一時間排班視障按摩師人數、經營輔導建議等事項審查後提供設備補助,並依審查結果調整補助金額及數量。 該局辦理私人按摩院經營輔導及補助申請案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符合資格者可於105年4月22日前提出申請。

 

 

桃園市105年度私人按摩院經營輔導及補助實施計畫及補助項目標準,請有意申請者,電洽該案承辦人核對申請資格並索取申請表。(連絡電話:03-3333814或03-3322101轉6814 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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