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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艾芸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自104年底開始進行桃園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建置工作,繼105年2月4日啟用首批中壢區10處租賃站後,陸續進行租賃站建置工作,桃園區將於105年6月25日啟用桃園火車站(後站)、福豐公園及延平公園、105年6月26日啟用市立圖書館桃園分館及民族公園等5處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並預定於7月中旬完成第一階段全市30處租賃站建置及啟用。
交通局表示,桃園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建置工作預計於106年中旬完成全市130處租賃站,提供至少2,800輛自行車供市民使用,規劃於捷運沿線車站、公共運輸場站(火車站、高鐵站、客運轉運站)、公共開放空間(機關、大專院校、廣場、大型賣場、百貨業)及公園綠地(包括南崁溪、老街溪沿岸親水公園)等處優先設置租賃站。公共自行車定位為大眾運輸之最後一哩運具,功能兼具通勤、通學、轉乘接駁、運動及休閒遊憩,有節能減碳、低碳環保及悠遊樂活之效,希望藉此形塑桃園市為健康友善城市。
交通局強調,為鼓勵民眾騎乘公共自行車,桃園市持續提供前30分鐘費用補助,歡迎大家到桃園城市輕旅行,享受桃園豐富的美食、文化、樂活、夜市、生態,用行動一起守護桃園這個溫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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