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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焚燒「台灣民政府」招牌者等被羈押禁見.jpg - 104 【記者吳惠民、陳華興桃園報導】因不滿「台灣民政府」作為,李承龍等人日前至「台灣民政府」辦公室前焚燒「台灣民政府」招牌,因而被桃園地檢署將該四名相關人士「羈押禁見」,引起「愛國的網友」不滿,在地檢署前發起靜坐抗爭,陳麗玲律師〈前桃園縣府環保局長〉並自願擔任該四人的辯護律師。

 

陳麗玲表示,所謂「台灣民政府」在台灣社會存在已久,組織散布全台各地,經洪素珠事件後,其作為非法團體本質已是眾所周知,然而經媒體、民眾一再反映後,有關政府部門仍坐視不管,甚至在人民遭受「台灣民政府」所謂「黑熊部隊」射擊傷害後,公權力依然毫無作為,人民為此特別去函內政部要求處理,內政部僅以「台灣民政府非登記有案之人民團體」敷衍了結,更令人民質疑政府根本有意包庇。此外「台灣民政府」在桃園龜山的所謂「中央會館」,更是侵占國有土地的超大違建,然而桃園市政府卻以「不存在危險性」為由,至今不願處置,內政部、桃園市政府、檢調機關已嚴重瀆職。

 

陳麗玲指出,面對政府放任「台灣民政府」繼續實行叛亂,人民只有自己作為,「政府不處理,人民來處理」。正所謂「自己國家自己救」,人民請求政府作為,政府卻包庇非法團體繼續侵害國家,人民被迫唯有自救。林全在立法院答詢稱:不應只用法律事件去看,應該加上政治角度考量,雖不值得鼓勵,但可以原諒!反觀過去到國民黨黨部偷偷摸摸放汽油彈者,被逮捕後立即交保,最後更獲不起訴;占領立法院、進攻行政院者,至今猶然逍遙法外。按這些前例標準,桃園地檢署將焚燒「台灣民政府」招牌者、以及隨行攝影之網路公民記者等人「羈押禁見」,過程不僅粗暴,執法更明顯過當,焉有「拆真政府沒事,拆假政府獲罪」之理?

 

陳麗玲強調,為此,廣大愛國的網友發起靜坐抗爭,要求桃園地檢署將四名被「羈押禁見」者立即交保,以符公平。同時,「台灣民政府」長期散播仇恨言論,以實際武裝行動對付愛國人民,已經造成迫切存在之危險性,桃園市政府必須立即拆除其在桃園龜山的超大違建,內政部更必須介入強制解散,否則政府就是製造衝突的幫兇,今天不拆民政府,明天就拆市政府!

 

圖說:因不滿「台灣民政府」作為,李承龍等人日前至「台灣民政府」辦公室前焚燒「台灣民政府」招牌,因而被桃園地檢署將該四名相關人士「羈押禁見」,陳麗玲律師〈前左二〉並自願擔任該四人的辯護律師。〈記者陳華興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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