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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近年露營活動正夯,受限過去法規尚未將「露營相關設施」納入為農牧用地的容許使用項目,僅能透過申請休閒農場方式設置露營設施,直至去年7月20日內政部修正發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於低度開發前提下,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及交通部觀光局修正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後,地方政府始有輔導露營場合法化的契機。

 

為鼓勵及輔導轄內露營場合法化,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積極配合中央於去年完成129家既有露營場盤點,今年更辦理露營場容許使用申請及合法登記輔導案,組成專業輔導團隊於3月7日及3月14日分別於羅浮遊客服務中心及拉拉山遊客中心辦理法規說明會,並成立免費駐點諮詢服務、Line@群組及諮詢專線,提供民眾諮詢服務,後續針對參加本輔導案者,不但協助業者解答最頭痛的法規難題,更可免費協助既有露營場製作經營計畫書等申請資料。

今天第一場說明會出席非常踴躍,預約報名已超過130人、70家露營場參加,顯見桃園市府及露營業者共同合法的決心! 觀光旅遊局局長周柏吟表示,北橫及拉拉山為北台灣最美的風景之一,相當適合民眾走進山林從事露營活動,觀光旅遊局會持續配合中央政策積極輔導,與業者一起以正面、積極的態度回應中央,觀光旅遊局也特別在觀光行政資訊網設置露營場申設專區,提供露營相關法規、申請書件範本、常見QA等資料,同時於市府最高決策層級的觀光會報成立跨局處工作小組,共同協助處理露營場設置相關問題,今年度將全力推動本市露營場合法化,也呼籲業者踴躍報名參加,市府會與業者站在一起,共同推動桃園露營場合法化。

 

更多資訊可上觀光旅遊局觀光行政資訊網/露營場申設專區查詢(https://tour.tycg.gov.tw/zh-tw/govinfo/campingarealist)。

 

圖1:中央於去年修法公告,桃園積極配合推動合法化,成立露營場輔導團隊,輔導轄內露營場合法化。

 

圖2、3: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積極配合中央於去年完成129家既有露營場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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