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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用餐衛生,於4月起全面查核本縣百貨公司及大賣場之餐廳及美食街餐飲業者的環境衛生及是否穿戴衣帽及口罩,第一波查核112家,48家不合格,不合格率42.8%,針對不合格的業者,立即予以輔導。
衛生局劉宜廉局長表示,桃園縣吳志揚縣長相當注意縣民的健康,除鼓勵民眾減重外也要求衛生局特別注意食品的衛生安全。曾有民眾向衛生局陳情一家麵包店,將促銷麵包直接放在結帳櫃檯前,櫃台人員講話時口水直噴,覺得相當噁心,所以衛生局立即派員前往查核,並要求改善。因此,為提升民眾之用餐衛生,第一波以百貨公司及大賣場之餐廳及美食街餐飲業者為對象,之後將針對本縣之觀光夜市、攤販及商家進行查核,希望業者自主管理,穿戴衣帽及口罩,以維護民眾用餐的衛生及安全,及提昇本縣觀光形象。
衛生局指出,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若未穿戴衣帽或必要時不戴口罩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再不改善則可處新台幣60,000元以上,30,0000元以下罰鍰,籲請業者規範良好食品衛生安全,共同保障縣民「食」的安全與健康,進而提升本縣觀光形象。
圖說: 桃縣衛生局抽查美食街,未穿戴衣帽者佔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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